其實梅姨的電影我幾乎都很喜歡,無論早期或後期,主角或配角,喜劇或悲劇,也是最近才看完相當精彩的《讓他們說吧》,同時聊過十五週年的《穿著 Prada 的惡魔》,而於她 72 歲生日的今天,除了《時時刻刻》以外,想推薦個人非常獨鐘的兩部電影,一是 1978 年的《#越戰獵鹿人》,二是 1985 年的《#遠離非洲》,配樂都極為動人。
⠀⠀⠀⠀⠀
⠀⠀⠀⠀⠀
Stanley Myers 的〈Cavatina〉尚在持續縈繞,優美的旋律帶著淡淡的陰鬱,有一點溫暖,有一點哀愁,緩緩渲染,緩緩滲透,彷彿喧囂之中的寂靜,熙來攘往的孤獨,如果落葉飄落、凋零會傳出聲響,這首歌也許就是幾度夕陽紅之後,山巒與森林依然在一旁靜靜垂淚的音符,飄散在歸來早已不是少年的風中昔日。在諸多經典越戰片,甚或出色戰爭片之中,Michael Cimino 的《越戰獵鹿人》長期以來一直保有獨特地位,那是勞勃狄尼洛與梅莉史翠普還在二、三十歲的模樣,然而,讓這兩位當今備受推崇的偉大演員相形失色之人,就是因此奪下該屆奧斯卡最佳男配角的 Christopher Walken。
⠀⠀⠀⠀⠀
一場荒唐戰役改變了這些人對於生命的認知,入伍前滿腔熱血為崇高政治理想、遠大軍事抱負而戰,回國後陰鬱安靜眼神黯淡,揮散不的恐懼持續籠罩一生,這就是戰火煙硝,有人半身不遂,有人戰死沙場,活下來反而成為最悲哀的事,被世界所遺棄,死神也不屑一顧,更看不見重生的喜悅,人人以不同經歷認識了戰爭,卻沈默了整個世代。
⠀⠀⠀⠀⠀
曾在這裏大聲合唱〈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驕傲的帶著戰利品舉杯慶祝,一如多數年少輕狂的日子,幾個大男孩可以揮霍的也就只有終將逝去的青春,情不自禁愛上同一個女孩,懵懵懂懂走入婚姻,嬉笑怒罵消磨時光,一廂情願嚷著報效國家,生活卻還是不出鎮日鬥嘴、彼此捉弄的情景,更在看似恬靜無憂的環境裡,隱約感受一股強烈到難以忽視的迷惘與茫然。一轉眼,Mike、Nick 與 Steven 三人已置身西貢戰場前線,在一個村莊不幸落入共軍手裡,那是他們第一次見識俄羅斯輪盤的生死遊戲,也是第一次把生命懸在毫無意義的賭博上,短短幾分鐘的時間理智被羞辱與恐懼淹沒,手指牽動身體每一根神經,分分秒秒窺視死亡的威脅,輕扣一次板機彷彿耗盡畢生力氣,決定自己生與死的剎那才明白,當初為國犧牲的偉大情操只是可笑的妄想,這樣的精神摧殘遠比戰死沙場還足以逼瘋人心。
⠀⠀⠀⠀⠀
生死交關之際沒有人會束手就死,生命的光采卻已不復見,Steven 失去雙腳,Nick 成了一個空殼,Mike 憑著堅強的求生意志回到家鄉,曾經三個好手好腳意氣風發的年輕人,再回首,僅存輪椅滑動的聲音與抱殘守缺的空洞眼神,麻木疏離行屍走肉,生存意志折磨過後接著被道德觀凌遲不成人形,恐懼、內疚,日夜煎熬,人性、情感,支離破碎。
⠀⠀⠀⠀⠀
景物依舊,人事已非,每個人都無法忘記過去清晰深刻的美好模樣,但回憶卻已遙不可及,依然可以想起、回味、珍惜、感動這些曾經共同分享過的青春,但青春,這份年輕人獨有的特權,也只活在回憶裡,早已屬於過去的另一個世界,遙遠而寧靜。
⠀⠀⠀⠀⠀
短短幾年的時光,這幾個年輕人像孩子般被遺棄,又如老人般滄桑世故,認知中的生命充滿不安、死亡與恐懼,眼前所見只有痛苦、絕望與疏離,不禁想問,世界對他們的期望是什麼?等在前方的還會有什麼?他們會變成什麼樣子?《越戰獵鹿人》無聲訴說的彷彿雷馬克《西線無戰事》第一句,「並非控訴,也非懺悔,只試圖報導一個被戰爭摧毀的世代 —— 儘管有些人得以在砲火下倖免於難」。
⠀⠀⠀⠀⠀
⠀⠀⠀⠀⠀
《遠離非洲》則讓人深深沉醉於老片獨有的旁白,旁白貫穿首尾,旁白起承轉合,梅莉史翠普沉靜優雅的嗓音曾為許多不受時間侵蝕的永恆故事掀開扉頁,彷彿一扇大門緩緩開起,穿透歲月走過年華,從少不經事慢慢守到繁華落盡。縱使導演 Sydney Pollack 選角時曾認為她不夠性感,若以角色詮釋而論,《遠離非洲》會是梅姨早期作品中個人最喜愛的一部,以現今角度來看依然被非洲大地的山河壯麗與兩個人的相伴雨季所深深撼動。
⠀⠀⠀⠀⠀
改編自 Isak Dinesen 的同名小說,同時也是作者的親身經歷,在還極為重視女性身家和名譽的年代,凱倫帶著不太流利的英語,從丹麥千里迢迢遠嫁一位在非洲開闢事業的男爵,即使他風流成性缺乏責任心,甚至沒有感情基礎,將凱倫的家產全數投入農場,在一個海拔較高之處冒險種植咖啡豆,但大半時間獨守空閨的她並不怨天尤人,踏實而堅忍、豁達又固執的個性促使她著手整頓農場,無論田裡、工廠裡、倉庫裡都能看見這個無比努力的身影,從無到有,一點一滴撐起整個家中經濟。超乎傳統女性的姿態,面對生活一切挑戰她毫無保留,不畏危險親自護送補給物資到前線,被丈夫傳染性病獨自返鄉接受治療,猛獸當前毫不猶豫衝上前去保護牛隻,沒有一句怨言,也從未瑟縮示弱,彷彿不問這條荒徑將抵達何處,一步一步走下去自會得到答案。
⠀⠀⠀⠀⠀
直至丹尼斯出現,那時的勞勃瑞福英姿颯爽,奔放無拘,恣意徘徊於千山萬水之間,以自己的方式打從心底熱愛非洲的一草一木飛禽走獸,對大自然展現崇高的尊重與深邃的關懷,因為萬事萬物皆美,何須擁有,一如他的愛情。丹尼斯將凱倫的優雅堅毅盡收眼底,凱倫也徹底愛上丹尼斯的生之熱烈,一起翱翔天際,一起臥看夜空,一起登高遠眺,一起徜徉大海,一起享受天地的懷抱,高空中緊握的雙手彷彿流連山頂的那對獅子,在最美的年華深深相擁,以最真誠的靈魂聲聲呼喚。
⠀⠀⠀⠀⠀
「人說,背上行囊,就是過客,放下包袱,就找到了故鄉。其實每個人都明白,人生沒有絕對的安穩,既然我們都是過客,就該攜一顆從容淡泊的心,走過山重水複的流年,笑看風塵起落的人間。」
⠀⠀⠀⠀⠀
停留是剎那,轉身則成天涯,好似白落梅溫柔的筆觸,兩個持續傾斜的自我漸漸還是失去了平衡,一個將穩定婚姻生活看得很重,希望擁有身心都真正屬於自己的男人;一個已為了這段感情不得不放棄獨來獨往的生活,卻始終還是無法割捨對自由的渴望。然而,沒有風雨躲的過,隨著命運造化弄人,結局如此悲傷如此深沉,他們只是非洲的過客,我們只是彼此的過客,有些路只能一個人走,終究會在某個渡口離散,日與月相互消長,山與水倆倆相忘,所能做的,就是盡可能謹慎的優雅的瀟灑轉身,好好道別冷暖交織卻橫亙一生的愛情、夢想與青春歲月。
⠀⠀⠀⠀⠀
⠀⠀⠀⠀⠀
⠀⠀⠀⠀⠀
最後,附上 2017 年這一席美麗的致詞,來自影史最偉大的女演員之一,人美心更美。
⠀⠀⠀⠀⠀
⠀⠀⠀⠀⠀
「但我們是誰?好萊塢究竟是什麼?只是一個匯集來自四面八方的人們的地方,我在紐澤西的公立學校裡成長,Viola Davis 在北卡羅來納一處佃農的小屋裡出生,後來才到羅德島的 Central Falls,Sarah Paulson 則在佛羅里達出生,被單親媽媽帶到布魯克林撫養成人,Sarah Jessica Parker 則是俄亥俄州一個家庭裡的第七、八個孩子,Amy Adams 的家鄉在義大利 Vicenza,Natalie Portman 則是誕生於以色利的耶路撒冷,而他們的出生證明又在哪?
⠀⠀⠀⠀⠀
美麗的 Ruth Negga 出生在衣索比亞,後來搬到愛爾蘭,現在正坐在台下,因為演出一位來自維吉尼亞小鄉鎮的女孩而被提名。Ryan Gosling,就像所有善良的人一樣,都從加拿大而來。Dev Patel 生於肯亞長於倫敦,現在也因為主演一位被澳洲夫婦領養的印度小孩而身在此處。
⠀⠀⠀⠀⠀
好萊塢滿是外來者與異國人口,如果你把我們全都驅逐出去,將會只剩下美式足球與綜合格鬥能夠觀賞,但這些都不是藝術。
⠀⠀⠀⠀⠀
身為一位演員,最終的任務就是,進入與我們自己完全不同的人生裡,設法體會他人的感受。今年有太多太多強烈的演出,不但激勵人心也充滿熱情。其中有一個徹底讓我震驚,並非它很好,甚至毫無優點可言,但它相當有效也盡忠職守,並讓自己的觀眾們捧腹大笑。這一刻,就是一位想坐在我們國家最位高權重之處的人,竟然正在模仿行動不便記者的行為舉止。
⠀⠀⠀⠀⠀
而這個在公開場合之下出於本能的模仿羞辱,滲透到我們每個人的生活,因為這就如同變相允許所有人都有權利做相同的事。缺乏尊重招致更多缺乏尊重,暴力言行引來更多暴力言行,當掌權者利用自身優勢霸凌他人之時,我們全都是輸家。
⠀⠀⠀⠀⠀
最後一件事,有天我要去吃晚餐的路上,Tommy Lee Jones 問我:『妳覺得能成為一位演員真的非常榮幸,對吧?』
⠀⠀⠀⠀⠀
是啊確實是,我們也必須時時提醒彼此這項特權所帶來的責任,那就是設身處地的同理心。我們都應該非常驕傲今晚能共享好萊塢的榮耀,就像我已辭世的好友 Princess Leia 曾經跟我說:
⠀⠀⠀⠀⠀
Take your broken heart, make it into art.
⠀⠀⠀⠀⠀
『帶著你破碎的心,將它變成藝術吧。』」
⠀⠀⠀⠀⠀
⠀⠀⠀⠀⠀
─ ─ 第 74 屆金球獎終身成就獎
梅莉史翠普 Meryl Streep
行屍走肉 達 里 爾 演員 在 一本好小說的誕生(拿起筆就能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星洲日報專欄鏤空與浮雕
#儂好胡歌
胡歌安靜下來的時候,是真的安靜。像什麼呢?像最深的嚴冬,夜裡靜靜落下來的雪。聽過和他同組拍戲的演員形容,胡歌一走出鏡頭,整個人就「嘚」的一聲,自動把渾身的光芒熄滅了去,然後慢慢的背轉身,往燈光照不到的地方走去——於是我想起北京。北京一下雪就變成了北平。北平的雪下得特別凶,凶得可以把胡同裡的喧鬧和動靜都掩蓋下去,而那靜,靜得連故宮都一眨眼就變成了紫禁城,紅牆宮裡萬重門,那紅門遠遠望過去,出奇的溫柔,出奇的嫻雅,隱隱帶著少女的嬌羞。我也想起胡歌演的梅長蘇,因為患有火寒毒,常年撐著單薄的病軀,在寒冬里抱著炭盆,坐在窗台前,憂患著家國的憂患,而死亡其實離梅宗主很近很近,近得彷彿就在積著厚雪的門外靜靜地守候,梅宗主一個大意把門打開,祂也就一臉冷峻地竄了進來。
後來胡歌說,出事之後,他發了一個夢,夢見了那位和他一同出車禍然後不幸離世的同事,夢裡頭,他把對方送到機場,大家沒事人一般,說說笑笑的,然後對方轉過頭來,告訴了他航班的時間,隔天胡歌醒過來,酸酸楚楚的把那夢回味一遍,赫然發現,那航班的時間,其實就是哀悼會的時間——於是胡歌把臉埋進手掌,肩膀抖動得像一隻僥倖躲過獵人子彈的松雀鷹,原來死亡曾經靠得那麼近,近得像是被誰在臉上吹了一口氣,甚至那撲面而來的氣息,胡歌到現在都還記得清。他記得本來是他坐在副駕駛位置,那同事說,「胡歌你坐到後面來,睡起來舒服點。」那時他們趕完通告,從橫店開車回上海,胡歌累得全程都在車上睡癱了,因此當他終於知道跟他換位子的同事已經因車禍去世的時候,整個人嚇呆了,又內疚又自責又傷心,哭著對瞞住他的經紀人叫喊,「不管怎樣,我一定要飛回上海出席葬禮。」經紀人聽了大聲叱喝,「怎麼回?從香港回上海的夜機已經飛走,就算明天一早飛回去葬禮也已經結束了,而且你現在臉上還纏著紗布,要怎麼出境?還有你眼皮還腫著,不許哭,不許流眼淚——」那一刻,胡歌整個人徹徹底底奔潰了,慢慢蹲到地上,然後把頭低下來,好讓眼淚可以一滴一滴地往地上掉,不會傷害到剛在香港動了手術,把整塊眼皮都割掉,然後將耳朵背後的皮膚移植過來的那隻右眼——當時胡歌那委屈我懂,委屈得像個最好的同學突然轉校離開了可卻又傷心得不敢在老師面前哭出聲音來的孩子,原來在生離與死別面前,命運的樓板掀了開來輕輕響動,我們除了用盡氣力的傷心,其餘的都無能為力。
我突然想起金宇澄談起《繁花》的時候,回到了江蘇黎明里的祖宅,然後搬了張椅子坐在破敗得像個荒園的屋子裡望出去,剛好望見一棵娟秀的老樹,枝葉晃動得像金線一般,金燦燦的,很是漂亮,金宇澄說,「這是棵野生樹,小鳥吃了它的果子,飛到這兒來拉屎就長出來了,江南特有的樹。」而人生誰不都是這樣呢?不管你長在哪裡,到最終落了下來,就好像一張樹葉一樣,飄走了,就什麼都沒有了——這道理當然胡歌都懂,胡歌比誰都懂,生命如果不是那麼脆弱,我們又何苦那麼驚慌焦慮?我記得胡歌說過,人的一生或長或短,都不必太計較,這一生來不及完成的事情,就寫進墓誌銘吧。而他唯一沒有放棄的是,既然活了下來,就把自己活成一個堅毅的、寬容的、赤誠的男人,給未來留下一點什麼,而且肩膀也不必太寬,擔得起人生的波瀾就足夠了。其實我何嘗不是那樣?特別抗拒把十年或廿年拉過來設定成一個年限來評估自己活出了一些什麼。在命運面前,歲月太單薄,十年廿年算得了啥,可能明天發生的一件事,就足以把經年累月累計下來的一切都崩解了,都改變了——「就好像一根羽毛,風吹過來,它就跟著飄走了」,而胡歌這感慨,不知咋的就和金宇澄說的給對上了,兩個不同時代的上海人,在上海飽滿的風月當中,不約而同地,一眼看穿每個繁華時代的背後,其實也陰晦,其實也貧乏。
也可能是因為那場車禍吧。胡歌臉上結結實實地縫了一百多針,整張臉差點毀了,胡歌醒來之後,為了不讓大家擔心,他渾身裹著紗布讓護士從手術室推出來,還故作輕鬆地沙啞著聲音說,「瞧,著是我最新的造型。」然後他看見經紀人神色凝重地背過臉去,這才把吃力舉起的包扎著石膏的手緩緩地放下來。之後醫生到病房替他上藥,拆掉了臉上的紗布,胡歌隱隱發現大家的眼神有異,開始覺得不是太對勁,於是央父親把鏡子遞過來,父親多番推搪,怎麼都不肯,後來胡歌藉故要進洗手間,在鏡子面前看見自己的臉腫得比原本的大上兩倍,顯然是大大的破了相,而且肌肉組織很多都移了位,傷得最重的是右眼,腫得根本張不開,幾乎自己都認不出自己來了,可他當時的第一個感覺竟然是如釋重負,回過頭來對父親說,「太好了,終於可以不用當偶像了,終於可以不用當演員了。」父親聽了,以為兒子受不了刺激,盡說些痴話,難過得不得了,眼眶紅紅的,但當時胡歌是真心的,當偶像壓力太大,大得讓他開始想逃想避,就算今天問起,胡歌還是會說,「如果可以把光環都褪掉,那我肯定會更舒服更自在一些」——於是我想,這和金城武是多麼的相似啊。明明兩個都是天生必須在強燈之下戲耍風流的男人,卻偏偏想方設法不把自己當一回事,而且所謂偶像,不外只是光環,不是志向,不是職業,至於帥哥——帥哥怎麼能算是一種藝術成就呢?
「既然活了下來,便不會白白地活著——」《琅琊榜》里的林殊逃過劫難重生,化身梅長蘇之後這麼說過,胡歌於是也一直把這句話懸掛在心口。尤其是,角色有主次,但人生沒有,每個人都只公平地分配到一個角色,每個人也都是自己人生唯一的主角,並且最終也都只能活上那麼一次。因此一旦決定了繼續留在演藝圈,胡歌第一件事就是必須丟掉古裝小生和螢屏偶像的包袱,於是他重回上海戲劇學院上課,於是他遠走紐約放空自己,於是他表達了想要上台演話劇的意願,於是他還不介意角色的主次,爭取參演賴聲川的《如夢之夢》———而賴聲川的話劇,主張的是一種依賴靈性激發的創意體系,所以常常在他的話劇裡頭,從舞台的氛圍和設計,故事的主幹和佈局,還有隱藏的枝椏和線索,都埋伏著人生的體悟,而往往演員在演完之後,在對生命的思考上,漸漸都有了深刻的改變,尤其是胡歌——在某種程度上,胡歌和《琅琊榜》裡的梅長蘇有點相似,都經歷過浩劫,都毀過容,都在涅槃之後重新再活上一次。最特別的是,賴聲川的《如夢之夢》,每一年年底都安排在北京上演,意即是今年這一天的晚上八點,胡歌在戲台上說出這一句台詞,明年這一天的晚上八點,胡歌也會回到北京的戲台上,說回同樣一句台詞,胡歌感慨地說,「這兩個點的距離,感覺就好像只隔了一天從同一張床上醒來,可實際上卻間隔的整整一年,一年裡頭的遭遇、經歷和生活,其實更像是一場長長的夢」——生命是循環,總有長短,也有圓缺,而在無常裡頭,我們都希望可以守住同樣的循環,守得緊緊的,守得牢牢的,所以我們才都愛說,「年年有今日,歲歲有今朝」,其實我們忽略了,今夕是何年根本不重要,越是像夢一樣的,才越是真實的人生。
胡歌是個聰明的演員,他的演技,不狂妄不輕浮,總是收的時候比放的時候多,最好像人生的真相,真相是不見端底的,總是要到最後一刻才恍然大悟——啊竟然是這樣,啊居然是那樣。人如是。戲如是。所以胡歌用他自己的歷練,壓抑了梅長蘇的感情線,豐富了角色的孤獨感,有些人的人生,是必須經過不斷的否定自己,不斷的推翻自己,到最後才能慢慢地重新建立起自己。我喜歡胡歌,是喜歡他居然在這個粉絲可以兌換程貨幣的「新粉絲經濟時代」,一再千方百計地撲滅身上的明星光芒,把自己從明星退化成一個演員,然後再從一個偶像,「破帽遮顏過鬧市」,恢復一個演員最純粹的本質,這對胡歌來說,終究才是他最樂見其成的反其道而行的進化方式。胡歌說過,他是一個簡單的人,簡單是他的葉綠素,「有時候演了一場很牛的戲,我自己就會沾沾自喜,樂上好幾天,而這種樂,比起摘掉影帝或視帝什麼的,更加讓人開懷愜意。」無論演員還是明星,顯然都是趕熱鬧的行業,因此胡歌總是盡量在精神上讓自己傾向於「貧困」,而胡歌的貧困,是一層層的壓抑,是一步步的排斥,以及一些些人為的刻意的疏離——胡歌本身已經具有太強烈的存在感,他需要的反而是化繁為簡,是返璞歸真,是從喧囂的螢屏中退下來,扭轉頭,從表層鑽回內在,然後適當地給自己一種撕裂——胡歌老愛說,「我真正想要討好的,到頭來不外是在心裡頭經常給自己進行告解的另外一個胡歌而已。」
我隱約記得胡歌好幾年前已經開始在讀《繁花》,很有禮貌地稱金宇澄為 金老師,那時候他輕描淡寫,談起他讀的書,談起余秀華,談起村上春樹,也談起《蘇菲的世界》, 把《蘇菲的世界》當作哲學入門書,長期帶在身邊,邊走邊讀,然後說,「慚愧啊,到現在都還沒讀完呢。」也是在那時候吧,我開始覺得我應該喜歡他,喜歡他的不自戀;喜歡他對名利寵辱不驚;喜歡他帶點憂鬱和哀傷的自負;喜歡他明明是明星類型化最早的受益者,卻也是最快自覺性擺脫被明星類型化捆綁的明星;也喜歡他和金城武一樣,總是一逮到機會就轉過身把明星的光環都拆除都摘掉——
而胡歌在上海出生,說得一口正宗的上海話,聽上去特別的風流,一種隨時隨地和談話的人在調情的風流,我記得他說,他對1960到1990年的上海總有一絲念想,「當時上海的物質可能還挺匱乏,可精神世界卻很精彩很豐富,我特別嚮往能夠經歷那樣一個年代。」然後王家衛開拍《繁花》找上了他,說是因為他說得一口漂亮的上海話,但造型照一曝光,我心裡靈光一閃,胡歌出場時華麗而迷離的氛圍和造型上的耐人尋味,看上去竟和張國榮的阿飛有太多的似曾相識——都自戀,都憂鬱,都俊美得不容逼視;不同的只是,張國榮的阿飛難免太輕浮太跋扈太傾向自我毀滅,而胡歌的寶總,是大上海溫文爾雅但工於心計的商賈,可兩個人都同樣的對人對感情,對命運的起落和跌宕,有著太多的遲疑和不信任。
胡歌是個愛書人。 據說他刨書刨得近乎出神入化。常常劇本唸熟了,在劇組等其他對手進入情況的時候,他就順手把書給抽出來,能匆匆忙忙給瞄上幾段也是好的,他最開心的莫過於,能夠來來回回在一段給他衝擊最大的文字段落里徘徘徊徊,對他來說,也就是心滿意足的一件事了。我記得有一次他在內地得了個最有影響力的男演員什麽的,記者要他說出他心目中最能代表這個時代的人物,他特別配合地說了——我一聽,當場就呆呆地怔住了。因為我真的是天打雷劈都沒有想到他會說余秀華,並且還面不改色地說,「如果沒有這些詩,余秀華不過是一個身體有缺陷的普通農民,但讀過她的詩,就知道她的靈魂原來這麼自由,其實已經飛到很高的地方去了。」胡歌懂詩,佐以他的俊色,端到我們面前來,怎麼說都是一件性感的事。
更驚訝的是,胡歌說他這一生的第一根煙是為村上春樹抽的。那時他還在唸著高中吧,陰差陽錯地讀到了村上的《挪威的森林》,被男主角極度頹廢的氣質給吸引住了,於是讀著讀著就禁不住推開門走到街上買煙去了,而且他還很記得,那是十七塊錢一包的大衛杜夫,價錢還真不是普通的貴。所以我常常在想,不讀書胡歌照樣可以像其他明星一樣喝喝紅酒穿穿名牌日子過得挺好的,但或許是因為胡歌擔心一不讀書就會讓自己處於一種內心沒有著落的狀態,空空的,虛虛的,因此他需要書本來支撐他自己,讓自己看起來不像是個只識得在鏡頭面前背對白的行屍走肉,而且書本開啓的世界和提供的養分,從來沒有讓胡歌失望過,他笑著說,「書本擊退了我的焦慮,讓我不再搖擺不定。」而我想說的是,在劇組偷時間讀上兩頁好書,然後從書裡抬起頭來恍如隔世的胡歌笑起來真好看,讓我想起木心說的,「風啊,水啊,一頂橋。」胡歌是一頂溫柔的橋,情深款款,和河道依偎在一起,讓人禁不住想走到橋心去站一站——站一站就好,站一站其實已經很好。
行屍走肉 達 里 爾 演員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關於炮友能不能變男友](完整版下)
(十三)
看著眼前一片湛藍的開闊,吹著微涼的海風,我紛擾的心似乎稍稍平靜了不少。
那天香港人轉身走出我的病房後,也等同宣告走出我的世界。
他出去換了好姐妹進房來陪我,而我早已痛哭失聲到癱軟無力,只剩左心房的痛楚無限擴大至酸澀,好像心臟為了這段稱不上是愛情的愛情用力過度而產生了強烈痙攣。
但時間永遠是最好的救援投手,不論再難堪的境地,總能帶你走出風暴。
就像我現在站在台東的海邊,心臟跳針的狀況已經好了不少,只是難免還有一點不願過去的餘韻殘存,在拉扯著我的情感及理智。
我忘了我那天哭了多久才因體力不支而再度昏死過去。我只聽見稍後香港人的媽媽也進房來安慰著我,直說:「寶寶還可以再有,沒關係。」殊不知我真正難過的最大成分是他的兒子不愛我,孩子只佔其次。
我還聽見阿榮也想進房來探我,卻被香港人阻止了。兩人似乎在我病房門口稍稍口角拉扯了一陣,但礙於我的哭聲過於猛烈,而且我也聽不懂廣東話,所以幾乎聽不清他們到底在爭執什麼。
又在醫院待了一晚,我就出院回到香港人家。
香港人的媽媽天天替我煲湯補身子,好姐妹也情義相挺,將機票延期,陪著我渡過這個慘淡的新年假期。
我每天就是待在房裡,不想說話也說不出話;別人要我吃,就逼著自己吃個兩口;要我睡,就乖乖躺好閉上雙眼;要我洗澡,就脫光衣服任水柱隨意沖打在身上,肥皂什麼的都沒抹,沖了一段時間就披上浴巾走出浴室,讓好姐妹為我吹頭髮。
香港人一天會來房裡探視我幾次,摸摸我的頭,或對我說些無關緊要的話。
我雖然都是表情漠然也不回答,但我很清楚,我依舊無法憎恨這個男人,即便只是心裡升起一點點討厭他的念頭,都會因為他每次的出現而打回票。
我心已死,卻仍死灰復燃般地隱隱為他跳動著。
這是我不能承認的倔強,也是我無法正視的真實。
其實只要他和我說一句喜歡我、願意跟我好好在一起,我的哀怨就能通通一筆勾消,我也能放下我的偽裝,自由地隨心去愛。但他對我只剩下哥哥對妹妹般的和煦溫柔,也不再有任何親暱舉動。
就算只是要我的身體也好啊。有時我都會這麼偷偷想著,然後嘲笑自己好沒尊嚴。
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感覺,真的很糟。
就這麼過了幾天,好姐妹的年假快用完,我的簽證也快到期,我才不得不面對現實,開口對好姐妹說:「帶我回家。」結束了這一個月來的鬧劇。
回家那天,香港人開車送我們至機場。他依舊體貼地替我拎起所有行李,陪我直到入關前的最後一刻,然後輕輕給了我一個吻,我們之間就正式畫下休止符。
輕如鴻毛,重如泰山。
以前在課本裡學到的句子,在這一秒我終於實實在在地體驗到箇中滋味。
同樣的場景,同樣的吻別,竟已是輕如鴻毛,重如泰山的兩樣情。
回到台灣後的一個假日,好姐妹開車帶我來到台東散心。
沒想到還真的來了,但不是為了生孩子,而是為了失去孩子。
好姐妹戳戳對著大海發呆的我,然後說:「不要想了啦,妳一直憂鬱搞得我好煩。」
我轉頭露出一抹苦笑回道:「好啦,不想了。他還是沒有跟我聯絡嗎?」
台東之旅出發的那一天,我就被好姐妹勒令交出手機,不准我再對對岸那位有任何期待,不然就跟我絕交。所以我才這麼問她。
「有,他說要匯一筆錢給妳。」好姐妹回。
「為什麼要匯錢給我?」
「算是妳流產做月子的錢,反正我已經幫妳收了。」
「為什麼要收?我不要他的錢!」
「欸幹有十萬港幣耶,為什麼不要?我已經讓他匯到我戶頭了,所以台東之旅,香港人請客!放心啦,油錢住宿什麼的扣一扣,我會還妳啦。」
「除了錢的事情以外,他就沒說別的了嗎?」我在乎的還是他的本身。
「就問妳好不好之類的鳥話啊,我就叫他錢趕快匯過來比較實在啦,少在那邊裝情聖。」
「妳為什麼不跟我說他有跟我聯絡?為什麼要收那筆錢?這樣顯得我很沒尊嚴不是嗎?」我氣得對好姐妹大罵。
「妳所謂的尊嚴已經讓妳懷了一個炮友的小孩、讓妳辭掉工作去了香港一個月然後再流產,滿身傷痕的回來台灣。妳覺得不收這筆錢比較有尊嚴嗎?尊嚴到底給了妳什麼?」好姐妹嗆道。
而我回答不出來,尊嚴到底給了我什麼。
好姐妹又繼續道:「既然這是他認為能給妳一點補償的方式,接受也沒什麼不好啊。收了這十萬港幣,從前發生的事就莫再提、莫再講,他會比較好過,也斷了妳莫名其妙的死心眼,除非妳還不想忘記。」
我的確是還不想忘記,但又不能承認,只好轉頭瞪向大海。
「先被放棄的那個通常會比較難過,但不代表以後就會比較慘啊!人生就是這樣,不到死的那一刻無法蓋棺論定。這一切都只是一個過程,過了就沒事了。」好姐妹又說。
「我知道啦,我現在好多了。我只是想要有一個人陪我一起經歷這些過程啊。妳知不知道我有多羨慕妳可以跟妳男友穩定交往那麼久,為什麼我都找不到想跟我過一輩子的人呢?」我大嘆了一口氣。
「妳不是找不到跟妳過一輩子的人,是妳多跟他們相處一秒,妳都覺得很煩。唉其實一直跟同一個人在一起很久也是很膩的,沒有火花、沒有新鮮感,有的只是想著今天如何說服自己不要不小心拿刀殺死對方而已。」好姐妹安慰道。
「跟一個人在一起很久,到底是什麼感覺?」
「嗯⋯妳記不記得我們高中的時候,我有一個用很久的紅色保溫杯?」
「就是妳從國小用到大的那個。」我回。
「嗯。我用那保溫杯很久,應該都超過十年了,而且只要不小心讓那保溫杯躺下來,不管關再緊都會漏水。後來保溫功能也不好了,基本上就是個長得像保溫杯卻無法保溫的廢物。我中間好幾次都想換掉那個杯子,可是每天都還是會順手拿起它,去裝一壺溫水。等到喝到涼掉沒被保溫到的水,再後悔自己為什麼不換一個保溫杯。有時候也真的會拉著我媽到百貨公司去看新的杯子,可是看來看去,又覺得家裡那個其實也沒糟到要被淘汰,就又會算了。再過久一點,已經不會有換保溫杯的念頭,就是每天早上認命地裝很燙的水去上班,等到想喝的時候,已經是剛剛好的溫度了。」好姐妹解答。
「所以妳男友就是壞掉的保溫杯?」我笑著問。
「反正戀愛談久了,本來就不是戀愛了。沒有一輩子新鮮、也沒有一天到晚都在心跳加速的啦!只是更了解這個人、更知道怎麼相處。只要保溫杯還是保溫杯,我就沒有換掉的必要,只要我知道怎麼使用它就好。這世上也大概只有我知道如何把我男友這個廢物回收再利用吧。很安心、很習慣,能一起等死帶進棺材也不勉強的感覺。」
「能一起等死帶進棺材也不覺得勉強的感覺?」我復述一遍再向好姐妹確定一次。
「嗯。」好姐妹點頭:「好啦至少妳跟香港人的故事很精彩,寫成小說應該能大賣,也算不虛此行囉。」
「幹,我要是有那種才華,我還要回台灣端盤子嗎!」我怒罵道。
「很好!妳已經會罵髒話了,表示妳已經好一半了。妳放心啦,妳很好,會得到幸福的。」
「馬的為什麼大家都說我很好,可是我就是連最簡單的幸福都得不到?妳最了解我,妳說說看我到底那裡好啊?」
「嗯⋯妳睫毛很長。」
「就這樣?」
「嗯⋯妳長得很有教養。」
「什麼叫長得很有教養?是漂亮的一種嗎?」
「不是。就是妳這個人雖然沒讀過什麼書,髒話也沒在少罵,可是不知道為什麼看起來就是很有家教、爸媽教很好的樣子。我個人覺得這是在妳沒特色的長相裡,還能受到一些男人的青睞的優勢。」
雖然聽不出來是恭維還是貶抑,我還是狐疑地說了句:「謝謝。」然後問:「只有這樣嗎?睫毛很長跟長得有教養?」
「靠腰妳不要再逼我了啦!我好餓我們回去吃飯吧。民宿老闆說他今天晚上會弄桶仔雞,我好久沒吃了,我要吃兩隻雞腿。」說完好姐妹就拉著我離開了海邊。
再見了香港人。我在心裡無數次地說著,每說一次,心就痛一次。直到再也沒有心痛的感覺,直到再也不會想再說這六個字。
時間終究治療了我,這一切不過又是人生列車中,一個過站不停的美景而已。
(十四)
一年九個月後。
現在的我在一間創意粵菜餐廳擔任店長。
說也奇妙,居然是Lisa居中牽線讓我找到現在的工作。
一年多前離開香港後,我放了自己三個月的大假,整理好心情,才又開始上班。
因為不好意思再回到之前上班的地方工作,畢竟我離職前還大言不慚的跟同事們說我要去香港結婚生子,可能一輩子不回來了,所以大家還替我舉辦了個盛大的惜別晚會。結果不到半年又夾著尾巴回去,沒有老公也沒有小孩,面子怎麼掛得住?只好找別的工作。
我找了我從前最嚮往的辦公室工作。無奈我的學經歷都不高,只能從最基層做起,薪水少、工作量又大,不到一年我就吃不消。
剛好這時候Lisa來台灣出差,她透過層層管道終於找到了我,還為我介紹了現在的工作。
為何要透過層層管道,因為我在好姐妹的逼迫下,換了手機、換了電話號碼、換了臉書及所有通訊軟體的帳號;還利用香港人給的那十萬港幣及我從前的積蓄,再跟爸媽借了點錢,付了頭期款,買了一間小房子,正式搬離開家,晉升成為有殼一族。
好姐妹還非常變態地逼我永遠不能再使用i phone,因為Apple的產品有i cloud,能非常聰明自動自發地把你手機曾經擁有過的一切保存下來,就會無法切割。
香港人送我的那枚銀戒,好姐妹也只給我兩條路處理:寄回去還他,或丟到海裡。
我當然選擇寄回去還他啊!
我將戒指的盒子、綁蝴蝶結的帶子、外包紙袋,通通包裝成他送給我時的原本樣子,但在盒子內的保養卡上寫了一句話,就用掛號寄回香港他家。
還用掛號是因為擔心他收不到。但我小心眼的不是那枚戒指,而是我最後的一絲情意。
儘管微不足道,還是害怕被忽略的一點小小餘戀。
所以我人生中唯一一項沒被好姐妹用如中共文化大革命一般抹滅的關於香港人的回憶,只剩一張和香港人第一次吃飯時,餐廳幫我們拍的拍立得而已。
那張拍立得原先是貼在那餐廳的牆上的,還是我背著好姐妹去到那裡,請求店家把照片送我,才得以有一樣倖免於難的念想。
Lisa來台灣時,就是約我來我現在工作的餐廳吃飯。
那時這間餐廳才剛開幕,老闆是一個澳門人,也是Lisa老闆的朋友。原本在澳門的粵菜餐館工作,因為想更精進自己的廚技,就又到香港拜師學藝。然後在來台灣度假時,愛上了台灣,因而萌生了在這裡落腳的念頭,才開了這間餐廳。
和Lisa見面時,我盡量避免自己去問到關於香港人的一切,Lisa也心知肚明般盡量不提及關於他的事情。但飯局尾聲,Lisa還是忍不住開口了。
「妳想他嗎?」Lisa突然問。
「都過快一年了,說想也不會很想,但說不想也不是完全沒想。」我誠實的說出自己對他的想法。
「如果他很想妳,妳會再回去找他嗎?」Lisa又問。
這個問題倒是讓我心跳漏了一拍。
我從來沒想過他會想我。這段時間以來,我都是抱持著他並不愛我、不需要我的心情,在激勵自己努力做好所有能做的,一片片拾回遺失的自己。
而且如果他很想我,他應該會千方百計地找到我,像Lisa一樣,不是嗎?
遲疑了一下,我回道:「那他交女朋友了嗎?」不可否認,我還是有相當程度的在意他的感情狀態。
「交了。」Lisa爽快地說,但眼裡閃過些微複雜的神態。
我忽略Lisa眼中那一點欲言又止,開口說:「那就好,祝他幸福。」
後來這間餐廳的老闆過來找Lisa寒暄。言談間,才知道店裡還在找外場manager。Lisa知道我的經歷,也知道我正在找新工作,就順理成章地把我推薦給了店主,我就從那時開始上班至今。
而我現在的身份,除了是店長外,還算是老闆娘。
在這裡工作幾個月後,老闆開始追求我。
老闆大我十三歲,身高不高,還有點微胖。所幸長得還不猥瑣,個性又非常開朗幽默,是個讓人相處起來非常輕鬆自在,甚至想主動接近他,感染他身上歡樂氣息的人。
他就是個和香港人徹頭徹尾相反的人。
香港人不笑的時候,看起來很有距離感;眼裡透著一股漠視人間的高傲,白話來講就是不知道在自以為是什麼的感覺。但這種防備的氣質,卻讓人更想窺探他的內心,找出他親人的那一面。
我對老闆從來沒有強烈心動的感覺。但他的溫和、開朗、熱情,及一種老男人特有的穩重氣質,還是吸引著我靠向他,汲取他身上的能量,補給我空蕩蕩的心房。
我需要愛上一個人,才能忘記一個人。
因此我很快就接受了他的追求,現在我們已經交往了半年有餘。
和老闆交往以來,我從來沒有主動想要他過;但當他向我求歡,閉著眼睛我也能做完。
做愛對我來說已不是情到濃時又更濃的升華,而是一種鞏固戀愛的手段。雖然這種想法有點自私,但幸好他的「性致」也不高,我的罪惡感也就少了點。
交往才三個月,他就對我提出想和我結婚的想法,而我也欣然接受。
畢竟我也不是個有多大理想抱負的人,能安安穩穩地過日子,我就別無所求。可以找到一個有經濟能力,又願意照顧我的人,夫復何求呢?
能一起等死帶進棺材也不勉強的感覺。我現在追求的,就是這樣的平靜。
十二月三十一號跨年夜,老闆在台北市最熱鬧的夜店訂了一個室外包廂,能在新年的瞬間,以最棒的視野看見旁邊台北一零一的跨年煙火。
會這麼大費周章,除了因為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以外,還因為我剛好是個元旦寶寶,跨年完剛好可以慶祝我的生日。因此在我們交往之初,他就率先預訂了這個包廂。
跨年這晚,忙完店裡的生意後,我換上事先準備好的白色合身洋裝及高跟鞋,和老闆及店裡幾個員工一起走去夜店。
老闆已經有一些朋友先進到包廂。由於路上人潮擁擠、行進困難,當我們抵達包廂後,已經不到一分鐘就要跨年。
我們趕緊衝向老闆朋友為我們保留的最佳位置,連招呼都來不及打,就要準備倒數。
「五、四、三、二、一,新年快樂!」上萬的民眾在同一時間激動喊著。
「嫁給我好嗎?」老闆從背後環著我,倚在露台邊,在新年煙火綻放的瞬間,靠著我的耳畔輕聲說。
由於老闆不高,我又穿著高跟鞋,所以我一直微微屈著膝蓋,才能完全偎進他懷裡。
我轉頭看著他,嗔怪笑道:「不是早就答應你了嗎?」
「我要的是真的永遠在一起,我想這一秒就娶妳。」
面對這個男人真情的告白,我心裡有著滿滿的感激,但還是玩笑回說:「沒有戒指怎麼算求婚?」
接著他就不說話了,我也不計較,繼續看著眼前的璀璨,但心底總有點遺憾。
有些東西,再喜歡都沒辦法擁有,就像我沒看到的那場煙火一樣。
這是我寫在香港人送我的那枚銀戒的保養卡上的話。
離開香港後,每次只要看見煙火,我都會想起這段話、想起那個吃雪糕的夜晚、想起嚐在嘴裡甜在心的悸動。
但悸動怎麼能當飯吃。我現在追求的是只要心還能跳就好,不加速也沒關係。
煙火放完後,我們轉回內側面向桌子準備坐下。但此時包廂裡的所有人,卻突然有志一同地朝兩旁退開,在擁擠的包廂裡,硬是留出了一小片空地給我們。
在我還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時,老闆突然單膝下跪,手上還舉著一枚鑽戒,大聲地喊:「嫁給我吧!」
我笑著接受了他的求婚,伸出左手讓他替我戴上戒指。然後在眾人的起哄下,親吻了彼此。
喧騰的求婚結束後,老闆倒了香檳給我,要我向他的朋友們一一敬酒,介紹我給他們認識。有些朋友還特地從香港澳門飛來台灣,就為了要幫他求婚。
敬到一半,我卻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站在我們包廂的角落。
為什麼在我即將得到一生的幸福之際,這個人又要出現?
我藉故去廁所,起身離開包廂。推開眼前吵雜的人群,我好不容易很穩定的心跳,竟又開始加快。
我很生氣,真的很生氣。可是在這種燒了火似的憤怒當中,有一股興奮正挟著劍拔弩張之勢向我襲來。而且侵城掠地、攻無不克地逐一征服我每一個細胞。
我就快要被這種嗑了藥般的強烈欣喜感淹沒!所以我趕緊衝進廁所,不顧臉上還化著精緻妝容,打開水龍頭就潑了自己一臉冷水。
稍稍冷靜後,我抬頭看著鏡子裡的一臉狼狽,卻發覺自己變美了。
不是樣貌改變的變美,而是一種由身體裡透出的快樂,令我看起來容光煥發。
也多虧了我的防水型眼線液、睫毛膏,讓我被潑濕的妝看起來不至於走樣太多。
擦乾臉上水珠,再用廁所裡附的單包裝漱口水漱了漱口,我深呼吸一口氣,對自己微笑了一下,然後走出廁所,並且一再地在心裡提醒自己無論如何都要鎮靜。
但才沒走開幾步,手竟被人拉住。
我回頭。
「妳好,前妻。」那個讓我坐立難安到立馬離開包廂的人,對著我說。
今天我生日,我願意拿我的三個願望只許一個願:不要愛上他!
但這世上有誰的生日願望會實現呢?至少我的二十九次生日共八十七個願望,沒一個實現過。
(十五)
「你好,前夫。」我眯著眼彎起嘴角,用一種看起來就是假笑的假笑回他。
他依舊抓著我的手,然後又更靠近一步。我被逼得只能向後退向牆角,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一點信心,又隨著他的逼近被一塊塊擊倒。
「妳很緊張。」香港人自信地說。
此時他將空著的那隻手撐在牆邊,讓我的身體完全包覆在他的屏障裡。
而我竟很沒用地瞬間迸發大量腎上腺素,因為真的覺得可以把穿著高跟鞋的我給徹底包覆的男人好man!
我略撇過頭,避免與他四目交接,斜視著旁邊的地板,才嚅嚅回道:「沒有啊。」
接著他竟然一手撫上我的臉說:「可是妳好熱。我記得妳緊張的時候都會這樣。」另一手再握住我的手掌說:「還會流汗。」
我們第一次上床的時候,雖然彼此都夠成熟到了解前、中、後戲的程序,但我還是緊張興奮到為他產生了最自然的身體反應:發熱及發汗。
當時他就發現了這點,還拿這調笑了我一番。
幹,他現在是在跟我調情嗎?
為什麼當初我在他身邊的時候他不這樣對我,等到我都要嫁給別人了才對我大放電?
誰說女人心難懂,男人心才他媽的複雜好嗎!
我輕輕掙脫他抓著我的那隻手,提起所有勇氣逼自己去直視他的雙眼大喊道:「我想回去了,可以借過嗎?」
迂迴的最高境界,就是用問題回答問題。這個男人絕對在求學時代作文很爛,因為他always文不對題,還喜歡自以為地亂問問題。
他用問句回我:「妳真的要嫁給他嗎?」
我有些惱羞起來,宣示主權般舉起左手的鑽戒,閃進他眼裡,大聲說:「這麼大的鑽石,為什麼不嫁!」
「妳跟他做過嗎?」他又問。
馬的問自己的前妻這種問題,不覺得很失禮嗎?
「關你屁事。」邊說的同時,我邊用雙眼用力,增加瞪他的狠勁。
「跟我上過床以後,妳還有辦法跟別人做?」他的眼裡盡是輕蔑,好像他知道老闆的老二很小一樣。
但老闆其實不小,技術也不糟啦,你們不要誤會!
「你⋯!」我又更用力地瞪向他,嘴裡氣憤到說不出話。
但他似乎很樂於看見我這樣氣得跳腳的樣子,反而更逼近我說:「妳是我的,不能讓別的男人碰妳。」
接著我就感覺到一股酒氣灌進我的口中,同時還有一種溫軟的觸感,像在我嘴裡尋寶似的四處探索。
對,我們接吻了。
正確來說應該是我被強吻了。我撐開雙手欲將他推開,但才推沒兩下我就放棄。
因為我推不開的不是他的身體,而是我的心。
我雙手癱軟無力地撫掛在他的胸前,我軟弱的意志力唯一能讓我做到的一件事,只有命令自己的雙手不要再將他拉向自己而已。
至少這樣感覺起來,我被強吻的成份居多,多少能掩蓋一些沉溺於其中的事實。
但其實我的眼睛都閉上了,好像不管怎樣都是百口莫辯。
他拉起我放在他胸口的手,向後釘在我身後的牆上。突然地球好像只剩下我們兩個一樣,但我對這種遺世獨立的荒涼感反而有種前所未有的期待;我不怕這世上所有的寂寞,因為只要有眼前這個人,我的世界就被填滿了。
不知這樣旁若無人地吻了多久,他才離開我的唇,然後頭靠著我的額頭說:「跟我走。」就拉著我出了夜店。
這是他第二次牽我的手。但這次他牽的不是他的老婆,而是他老闆的朋友的未婚妻。
跨年煙火放完後,原本聚集在一零一附近的人群已逐漸散去。他帶我下樓後就攔了一輛計程車到他的飯店。
我才喝了兩杯香檳、我沒醉,我很清楚跟他走後會發生什麼事;也明白如果讓才剛剛向我求婚的老闆知道這件事,我會有多傷他的心。可我越往外走一步,就越有一種瀕死的歡愉,刺激著我的慾望,走向罪惡的泥沼。
接下來發生的事就不需要再贅述了。而這是我這一年九個月以來,第一次發覺自己還能是個風情萬種的女人,而不是個躺在床上的行屍走肉。
「你為什麼會來?」完事後,我倚在他懷裡問。
「來出差啊。」他回。
「我是說你今晚怎麼會來?」
「你未婚夫是我boss的朋友,我在香港就認識他了。他知道我在台灣,就叫我一起來。」
「那你知道我跟他在一起嗎?」
「不知道。看見妳我也嚇到。」
自從Lisa第一次來台灣找我,我們就開始變成真的有私交的朋友;我和老闆開始交往後,算是紅娘的她,每次來台灣,都會受到我和老闆熱情的招待。
我並不想讓香港人知道我跟老闆在一起的事;也不想讓老闆知道我和香港人的事,所以特地交代Lisa對雙方都不能講。
看來Lisa應該是很遵守諾言。
「那你為什麼要帶我走?」有一點雀躍的火花如仙女棒般在閃耀。我的眼裡透著希望,但當他低頭看我時,我還是垂下眼簾,掩下光芒。
「因為妳想。」他說,語氣帶著優越。
「我才沒有!」邊說我還輕錘了他的胸口。
「妳要不要打個電話回去?」濃情蜜意間,他卻突然拉回現實。
失落重擊了我一拳。
我不怕面對現實,卻害怕他不願給我多一秒幻想。
我氣餒地拉開他的手,翻身起來,到浴室去清理了自己一下,就穿上衣服準備離開。
「我走了。我不會跟他說你的事的,放心。」我說。
他拿了條浴巾包住下半身,走向我後又擁住我,在我耳邊道:「給我妳的電話。」
「為什麼要這樣?」我冷冷地回,四肢也反射性地僵硬起來,像在抗拒什麼。
「因為我捨不得吧。」
而我竟像被控制般,沒骨氣地唸了一遍自己的手機號碼。
他看著我的眼睛覆誦了一次,再吻了我一下,還給了我搭計程車的錢,就讓我離開他的房間了。
我請飯店門房替我叫了一部計程車,又搭回夜店。一路上我難以壓抑各種情緒衝擊著我:興奮、甜蜜、愉悅、混亂。
我做了壞事卻沒有罪惡感,反而激起我一陣陣心悸,我必須要輕輕搖晃我的身體來消磨這種感覺,不然我不知道我會不會被各種情緒給塞得爆炸。
下車後,我看著還燈光昏暗且樂聲隆隆的夜店,稍稍鬆了一口氣。行進間,已想好對老闆解釋的理由。雖然有點瞎,但我想依他對我的疼愛,他會買單的。
快要天亮了,夜店內已不似先前人潮擁擠,我一下就走到我的包廂,就見包廂內只剩下兩個人:老闆和素顏的好姐妹。
「靠,妳跑去哪?老闆都差點報警了妳知道嗎?」好姐妹一見我就罵。
好姐妹今晚是跟她男友在家渡過的,應該是老闆找不到我,才急急將她找來。
我在老闆身邊坐下,補償似地緊緊勾著他手,用我最誠懇的聲音,說了一句:「對不起。」
他原本有點僵硬的表情因著我的出現融化,轉身拿起我的外套替我披上,邊說:「回來就好,發生什麼事了嗎?」
我開始解釋我神隱三小時的理由。
我說我出去外面上廁所時,遇見以前學生時代的一個女性朋友,她失戀了,因此見到我寒暄完後,就急急拉著我講她失戀的事情、說她男友有多壞。講到一半她男友卻突然出現,然後兩個人開始吵架、拉扯。我為免他們影響到其他人,只好把他們帶下樓去調解。沒想到一講就講了那麼久,我也很無奈。
「那他們現在呢?」聽完我的解釋,老闆問。
「走啦!和好就一起回去了,簡直浪費我時間。」我佯裝氣憤道。
「沒事就好,辛苦妳了。」老闆拍了拍我的手,又轉頭對好姐妹說:「不好意思臨時把妳叫來,我幫妳出錢坐車回家吧。」
「不用啦,沒事就好。那回去吧,也沒人了!」好姐妹說完就站起身,站起來的同時,還偷瞄了我一眼,眼神裡盡是篤定的懷疑。
好朋友這麼多年,她果然一下就看穿我的把戲。
一起下了樓,目送好姐妹離開後,我跟老闆又搭上另一輛計程車。原以為是要去他家,沒想到他卻向司機報了香港人飯店的名字!
「為什麼要去那裡?」我馬上問,並盡量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平穩。
「我在那邊訂了一個房間,要幫妳過生日啊。」老闆語調曖昧地回。
我扯起嘴角回以甜蜜一笑,但心底卻無可抑止地湧出了深深的無奈感及厭倦感。
我好像,無法再跟老闆做愛了。
抵達飯店後,門房替我們開了車門。我裝作神色自若,走進飯店。雖然所有接待人員的態度表情依舊專業親切,但我知道他們一定在心裡偷偷笑我:這個妓女長得不怎樣,今晚生意還真好,連續幹兩攤,陰道應該很鬆吧!
這也算是某種另類的現世報了。
那晚我還是和老闆做了。在做的時候,我完全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妓女,抱著一種上班的心態,只想快點收工領錢。
然後我突然覺得自己好骯髒,滿溢的羞恥咬得我流出淚來。
我為什麼會變這樣?想做愛的人不能有愛;該愛的人做不出愛。
老闆停下動作,心疼地問我怎麼突然哭了。
我搖搖頭說:「因為你對我太好了。」
「我會一輩子對妳這麼好。」他邊說邊拭去我的眼淚。
可不可以不要對我好?我在心裡默默回道。
過了幾天沒聯絡,我以為香港人忘記我的新電話;也以為那一晚的熱烈重逢只是曇花一現的激情,沒想到某天我在上班時,放在圍裙口袋裡的手機卻突然震動了一下。
我服務完客人,得了個空才到後場去查看手機內容。
「你做緊咩?」
這是廣東話的「你在幹嘛」的意思。和香港澳門人士交手那麼久,我雖然還是不會講廣東話,但也識得一點單字。傳來訊息的號碼我並不認識,但我直覺就知道是誰。
「上班。」我簡短地回,還在心裡默默數到三十才將訊息發送出去,欲蓋彌彰似地想表現出不在乎。
「你有冇掛住我?(你有沒有想我?)」他回。
幹,現在是在跟即將成為人妻的女子搞曖昧嗎?有沒有搞錯啊!我趕緊將手機丟回圍裙口袋,走出外場,繼續服務客人,卻掩不住臉上的笑意。忙活了一陣,還有工讀生跑來問我為什麼看起來特別開心。
然後我的手機又震動了。
「我想妳,我們見面吧。」他傳。
面對他直接赤裸的文字,我也壓抑不下我心中澎湃,回傳道:「你在台灣?」
「這個月都在。」他回。
「來這麼久?」
「對。妳哪天有空?」
「下班就沒事了,要約老闆一起嗎?」我回,還加了個奸笑的表情貼圖。
「只要妳,可以嗎?」
我淪陷了。我被心跳的節奏鼓躁地不能自己,因此,我答應了和他見面。
為了增進自己的語文能力,幾個月前開始,每個禮拜二、四的晚上我都會去上英文課。這當然是身為老闆娘的特權,能這樣少上班,還不會被扣薪水。
晚上七點下課後,我通常不會再回店裡,會自己到那裡晃晃,或跟朋友約。我將這兩個夜晚暱稱為「放風時間」,是我跟老闆交往以來的小小期待。
我和香港人約了禮拜四晚上我下課後去吃飯。用完餐後,我們同搭一輛計程車,先送他到他的飯店,在他臨下車前,他突然問了:「要不要再上來聊天?」
我下車了。
而我們的關係,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香港人這次來台灣出差一個月,來考察台灣公司的某個項目。他還在跟之前Lisa告訴我的那個女孩交往,是個大學生,而且還是個兼職的小模,在香港拍過幾支廣告。
二度炮友關係,且彼此都有固定伴侶,讓我們變得更親密、更沒有禁忌。我們什麼都能聊,好像熟識多年的老友一般;什麼都想講,好像彼此是唯一的心靈依靠。
我比從前更期待每個禮拜二、四的放風時間、期待我們心照不宣的約會、期待真正身體與心靈的高潮、期待這種再活一次的感覺。
香港人離開台灣前的最後一次約會,我邀請了他來到我的小房子裡。當天早上我還特地換了一套新的床單,希望我的床能沾染上他身上的氣息。
那晚我們幾乎不多說話了,一次又一次竭力在情慾糾纏裡,雙唇親吻到幾乎沒有知覺,腦袋像被抽空,蕩漾在一種奇異的幸福感裡。
也許我們就是只能有激情,不能有愛情。
「我下個禮拜去上海,妳要不要來陪我?」他忽然說。
我們的身體還交纏著,在大腦無法運作的狀況下,我好像說了:「好。」
反正在上床時說的話,都只能留在床上,不是嗎?
(十六)
香港人離開後,我陷入前所未有的焦慮。
我當然知道我不能去上海找他,可是他去上海的日期就像是七點四十的校鐘,每天早上七點四十分一定會響,提醒還在校門外奔跑的我,就快遲到了。
雖然他回香港後,我們再沒聯絡過,而我早就知道這是必然,卻無法收拾我的失落感。我盡量表現如常地生活著,還是讓老闆發現了我的不快樂。
因此老闆又比從前更關心我、更呵護我,卻更讓我陷入一種進退兩難的罪惡之中:我無法再愛你,但我要如何讓你不愛我?
這段時間以來,我對老闆所有的快樂、笑容、驚喜、感動,都只是為了報恩所衍生出來的產物,不是真實的我。但我可以為了賠償這份恩情,賠上我的一輩子嗎?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必須要快點做個決定,不然很快我會讓自己的各種情感給淹死,而且死無葬身之地。
「我想放幾天假。」考慮了幾天,某天下班後,在老闆開車載我回家的路上,我終於開了口。
「好啊,妳想去那裡走走嗎?在台灣還是出國?最近看妳好像心情沒有很好,我也想帶妳出去玩。去馬耳代夫好不好?我有朋友才剛從那邊回來,說很不錯。店裡可以交給他們幾天應該沒有問題。去ㄧ星期好了,會不會太短⋯」老闆絮絮叨叨地說著。
從前我很喜歡他這樣可以幫我把所有事情都決定好的性格,這ㄧ刻卻只讓我覺得惱怒,我終究忍不住出聲,打斷了他:「我想ㄧ個人。」
「妳是說妳想ㄧ個人去馬耳代夫?」老闆問。
「我想去上海。」我答。
「上海?可以啊,但妳ㄧ個人去沒問題嗎?」老闆還是耐著性子問,語調聽來輕鬆,但我明白那背後是用了多大的包容才能這樣跟我說話。
「我有朋友在那裡工作,很久沒見了,我想去見見他們。我也沒有ㄧ個人出過國,我想試試看。」我回。
「那我明天就幫妳訂飯店機票。」
「讓我自己來吧。」我握住他放在排檔桿上的手,柔聲說:「我想靠自己的力量完成這整件事情,我不能總是讓你幫我啊。」
「為什麼聽到妳這樣說,好像是要離開我?」老闆心酸一笑,邊放慢車速,還在黃燈卻已停在紅綠燈前。
我摸摸他的臉,安慰似地回道:「我很快就回來。」然後親了他的臉頰,試圖讓他安慰一些。
「各位貴賓,我們已經降落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在繫緊安全帶燈號未熄滅以前,請留在座位;機門未打開前,請保持行動電話關機。下機時⋯」
帶著對未知的期待,我來了。
我沒有提前告訴香港人我會來上海找他的事。事實是,直到我現在降落在上海的這一刻,我都沒有任何他的消息。也許他早已改變行程不來上海、也許他其實帶著他美麗的小模女友一起來、也許從來沒有來上海出差這件事,一切不過又是床笫之間的謊言而已。但就算是騙我都好,我需要一個信念。
一下飛機,排隊過了海關,我馬上到機場內的小便利店購買大陸sim卡。請店員替我裝好並設定完成後,我馬上收到第一封訊息,是來自老闆。內文主旨就是問我到了沒、要我小心注意安全、時時與他保持聯絡。
我回傳了訊息要他安心,我會好好照顧自己後,手機居然又震動了一下,竟是香港人。
「我到上海了。」他傳
沒想到他居然還記得我們在床上說的話!我有些釋然地輕笑出聲,為自己的這趟旅程有了好的預感。
「我也在上海。」我回傳。
「真的嗎?可是其實我現在在台灣。」
「那怎麼辦?結果我來了上海你去了台灣,那我們見不到了。」
「白吃,我在上海。妳好好上班,別胡思亂想。」
搭著進上海市區的地鐵,看著他的訊息,我突然有點失望,怎麼就不相信我真的在這裡呢?我可是費了千辛萬苦才能到這裡與你相見,只為了你的一句話。
所以我索性賭氣不回了。
我的飯店是一間在上海豫園附近的平價連鎖旅店,是我請在上海工作的一個男性好友阿泰替我訂的。
由於我回絕了所有老闆給的贊助,畢竟我是來偷情的我不能那麼沒良心還接受老闆給的好處,所以我在上海的一切生活起居都力求平實基本,不用太好,也不要太差即可。
抵達飯店整理好行囊,我又收到香港人的訊息。
「我到酒店了,酒店很棒,可以看見全上海的view。但我馬上要出門工作。」隨訊息還拍了一張他飯店房間的照片給我。
我不禁微微揚起嘴角,我們好像又回到了兩年前還是曖昧砲友的時候,總是在分享生活,就算是極小的事也要講的甜蜜。
看來,他女友沒有跟著來上海。
我抬頭看看窗外陰雨綿綿的天氣,靈機一動回傳道:「外面在下雨耶,你有沒有帶傘?」
沒多久,我手機就響了。
「妳真的在上海?拍張照我看。」他傳。
我走出飯店,拍了張街景傳給他,然後很快又收到他的訊息:「晚上有空嗎?跟我見面吧。」
因為害怕到了上海以後會被香港人放鳥,我在出發前運用自己有限的人際資源,硬是約了幾個也在上海的朋友見面。說是幾個其實也只有兩個而已。ㄧ個是幫我訂房的阿泰,另ㄧ個是好姐妹外派到上海工作多年的親姑姑。
第一晚我先約了姑姑吃飯,所以拒絕了他的邀約,但還是充滿暗示地為我們的夜晚留下一條活路,回傳道:「如果我們都忙完後你還想見我的話,就來找我吧。」然後又傳了我的飯店地址給他。
凌晨兩點,我放在床頭的手機震動了。
「我在妳酒店門口。」是香港人。
看來什麼都抵擋不過禁忌的慾念,就讓我們一起沉淪在歌舞昇平的夜上海吧。
每天白天他會去工作。下班後如果不用跟客戶應酬,他會直接來找我,帶我去吃飯,或到那裡走走。我們雖然走在路上不會牽手也不會勾手,畢竟我們各自都有戀人,在上海要是被什麼熟人看見也說不準,但我們總會心照不宣地挨著彼此,感謝上海的冷天氣。
夜裡,他回到他自己的飯店梳洗後,才會再打車來我的飯店過夜,因為他還有其他同事跟他到上海出差,雖然住不同房間,但若是被人發現有他女友之外的女子進出他的房間,也是不好的。
而我們沒有每晚都做愛。
有時只是依偎在一起相擁而眠、分享著體溫。
我雖然喜歡做愛,但我更喜歡可以一起不做愛。好像我們享受的是真正的彼此,而不只是身體敏感帶來的快感。
我雖然不是女友,但總比炮友還多了一點點吧?我總會在他入睡之後這麼偷偷想著。
我在上海的最後一夜,他帶我來到上海最棒的lounge bar:Bar Rouge。店址在充滿歷史韻味與異國風情的外灘十八號頂樓,可以站在露台眺望黃浦江對岸越夜越美麗的陸家嘴建築群。
其實這晚他是需要陪客戶應酬的,但他還是說我可以一起來沒關係。
白天趁著他去工作時,我特地到南京東路步行街去置辦新衣、新鞋,用盡心思精心打扮自己,希望為我們之間留下最美好的句點。
對,我來上海除了是為了偷情,更大的目地,是為了道別。
我發覺我們之間從來沒有一段真正美好的屬於彼此的回憶,我認為這是我始終無法對他死心的原因。如果我能和他真的有過一段什麼值得悼念的過去,我也能比較爽快放手吧。
我已經打定主意,這趟上海行結束後,我又要搬出當初好姐妹文化大革命那招,阻絕和香港人之間的一切,重新開始屬於自己的人生。
他向他的客戶介紹我是他來自台灣的朋友,我笑著接受了「朋友」的稱號,盡責地扮演好朋友的角色。
出社會這麼多年,我雖然不是什麼交際應酬的高手,但基礎的應對進退還是懂的。而且我的中文說的比他好太多了,大陸人不知為何又對台灣口音的普通話有某種程度的迷戀,再加上一些紅酒的加持,我簡直在他客戶眼中是台妹女神的化身。
這才是你堅持帶我來的原因吧。
當他的客戶被我逗得開懷大笑,一隻手假裝不經意地放上我的大腿時,我笑抿了一口紅酒,眼神瞟向他,並在心裡對他得意地隔空喊話著。
雖然被利用了,卻為自己對他而言的價值而洋洋得意。
此時他卻突然站起來,對我招了招手,示意要我過去。我向他的客戶說了聲抱歉就走至他身側,而他竟如宣示主權般,直接與我十指交扣。
我尷尬笑看著他的客戶,幸好大陸人天性爽朗,雖然有點驚訝,但還是邊揮著手邊笑著說:「沒事、沒事。」繼續沉浸在這一片歌舞昇華。他則像是沒事般繼續和大家敬酒說笑,我也只好假裝沒事繼續和其他人喝酒聊天。
只是這晚,我們的手沒有放開過。
最後他喝醉了,還吐了一地。而他的同事們彷如有某種有默契,直接送他和我回我的飯店。
我看著呈大字型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他,雖然有點遺憾今晚無法最後一炮,但當他牽我手的那一刻,我已經在心裡潮吹了,也算是有所得吧。
第二天一早,我整理好行李,他還在睡著。我愛憐地對著人事不省的他又親又抱了好幾次,才依依不捨地離開了房間。
我到櫃檯又加了點錢讓他可以在我房裡多睡一會兒,然後請飯店的人給他morning call,讓他不要睡過時間,錯過他回香港的飛機。
奇怪的是,從我離開飯店到搭上飛機回到台灣,我都沒有掉下一滴眼淚。
我知道我是難過的,但這五天太幸福,美好到讓我暫時忘記了該怎麼難過。也許等到幸福的迴聲終止後,我就懂得哭泣了。
再見了香港人。
這次終於是笑著和你說再見。
(十七)
劈腿的人若說自己有多愛自己的元配,那真的是連鬼都不會相信的鬼話。
在飛機抵達台灣的那一刻,我就明白我的人雖然回來了,但心卻是留在了上海。
老闆來機場接我回去。才上車,老闆就問:「今天妳要回家還是來我家?」
在結婚前能有自己的獨立空間一直是我的一個小小夢想。我認為女人的一生幾乎都不屬於自己,出嫁之前屬於原生家庭;出嫁之後屬於夫家。如果能在結婚前搬出家裡,有一個只屬於自己的空間,我覺得是能完整自己的一個歷程。
諷刺的是,竟是多虧了和香港人那段不知該稱之為什麼的炮友歲月,才成全了我這個小小夢想。
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大概就是在形容這種情況吧。
和老闆交往之初,我就向他述說過我的這個小小獨立宣言。我總會撒嬌著告訴他:「如果結婚後我就ㄧ輩子是你的,那結婚前就讓我保留一點點自己吧。」所以即便我們已經是經濟獨立的成年男女,卻沒有選擇同居。
而我也從來沒有讓真正的男友來過我家過夜;但我卻讓炮友來了。
「妳要回家還是來我家?」老闆又再問了一次。
沒想到我竟一秒就遁入若有所思的世界,聽到老闆的叫喚才趕緊回過神回道:「嗯⋯去你家。」
我臉上掛著微笑,卻是口是心非。
我只是想要為我這趟偷情之旅做點彌補。
「其實如果妳想回家也沒關係。」老闆一貫溫和地說。
但我還是能聽出他話裡的不同,這一點弦外之音終於觸動了我的惻隱之心,馬上說:「我這麼多天不在你不想要我陪你嗎?」
「想啊,可是妳要整理一下行李吧。我直接載妳回家好像比較方便。」老闆回。
「你想要我陪你我就陪你啊。」我盡量表現地嬌憨可愛。
「這五天我真的很想妳耶。」他騰出右手邊捏著我的臉邊說:「不然我們一起去住妳家,不就都好了嗎?」然後轉頭看了我一眼,眼底透著光彩。
我不禁在心裡倒吸了一口氣。
「好啊。」我說。
但開口的同時,我的胸口像經歷了一場喜馬拉雅山大雪崩,幾萬斤的白雪從山頂一瀉千里,壓得我瞬間窒息。
經過一個三疊紀那麼長的時間,我們終於抵達我家。老闆替我提起所有行李進到我房裡,我卻突然手足無措地慌張起來。
床單⋯床單!這是進到我腦海裡的第一個念頭。我該馬上換掉留有我和香港人交合時的淫靡氣味的那套床單才行。因此我立刻奔進臥室去扯下被套。
「要我幫忙嗎?」老闆後腳跟著進房說。
「不用⋯不用。」我連忙拒絕並扯開話題:「你要不要先洗澡?我先換個床單順便洗衣服。」
老闆卻沒回答,而是逕自走向我並緊緊把我攬在懷裡,邊說:「不要再離開我那麼久,我真的好想妳。」
接著我們順勢接吻了一陣,我輕輕離開他的唇邊,扯開嘴角笑著趕他說:「好啦你先洗澡,浴室裡有乾淨的浴巾你直接拿來用。快去吧!」老闆才轉身離開。
聽見老闆關上浴室門的聲音後,我終於鬆了一口氣。
我們在一起的時間也不算短了,藉著「慣性」,我好像也能這樣繼續走下去。其實在機場看到老闆時我也不會不開心;發現他像個小動物ㄧ般默默在等著我、想著我時,我心裡還是會產生一絲憐憫與惋惜。
人總是這樣,總是在追求懸崖絕壁上的那一支孤野玫瑰,卻忘了這一路上在腳邊伴著自己冒險的蒲公英。
我已經順從心中渴望,大膽的去追過一回,是時候我該停下腳步去珍惜真正該珍惜的那一個了。
況且我本來就是這麼想的。在決定去上海的那一刻,我也決定了那是最後一次讓慾望帶領自己;從今往後我該把現實放在眼前,當作追逐的標的,不然到頭來苦的終究是我自已。
老闆為我投入穩定安妥的未來,我付出愛情當作回報。
這很公平。
那我到底在糾結什麼?
蓮蓬頭嘎然而止的聲音將我從思緒中拉回現實,我趕緊將換下來的舊床單塞進衣櫃深處,繼續鋪著新床單。
老闆從浴室出來,下半身只包著一條浴巾。
「我想喝水。」老闆說。
「瓦斯爐上的鐵壺裡有煮好的水,旁邊架子上有杯子。」我沒停止手下動作,一邊將枕頭塞進枕頭套裡一邊回答。
但才說完,我就發覺我說錯話了!
我的房子很小,除了浴室有隔間外,其他空間都是開放式的一目瞭然。也沒有廚房,只有角落一塊地方做了個流理台、瓦斯爐,外面圍了張長桌當作吧台,就算是餐廚區了。
我馬上轉頭,看著只差一步之遙就到餐廚區的老闆,心跳快得連我的耳膜都在震動,卻無法阻止他走向我的秘密。
我只能瞪大眼,眼睜睜地祈禱著他就算見到了那東西,也不知道是什麼,或根本不以為意,甚至是沒看見。
「妳⋯為什麼有這個?」老闆邊問邊轉過頭來。
發現他的動作,我又趕緊轉回頭繼續將另一顆枕頭塞進枕頭套裡,如此簡單的動作卻做得不流暢,因為手已經心虛地顫抖起來。
「什麼啊?」我盡量穩住聲線,但音調還是不受控制地拉高。
「避孕藥。」老闆答。聲音已經有幾分冷淡,但聽得出來他想盡量表現平靜。
被發現了。
和老闆交往之初,我們就說好要以結婚為前提交往。而老闆年紀頗大又有經濟能力,因此更迫切地想要孩子,所以我們在第一次發生關係後,就說好了往後做愛都不避孕。
但我嘴巴上是答應他了,也都讓他不戴套內射;背地裡卻買了避孕藥,每日定時服用。
會把避孕藥放在餐廚區,是因為每天藥都要配水吃。我這人很懶惰,記性又不好,為了怕藥吃完了沒辦法馬上買到,我通常ㄧ買就買好幾個月份,全部固定放在吧台上。
我ㄧ時腦袋炸了無法思考,也撒不出個像樣的謊來,只好繼續背對著他沈默。
「妳吃避孕藥只會有兩個原因,ㄧ個是妳不想懷我的小孩、ㄧ個是妳有了別人,妳怕懷別人的小孩。」見我不語,老闆繼續說。
殊不知兩個原因都有。
我不禁為老闆出色的推理能力揚起了ㄧ抹苦笑。
薑還是老的辣。我心想。
老闆走至我身側,又道:「妳不說話,就是承認了。可是為什麼,不想要我的小孩?」
「我沒有不想要你的小孩。」我放下枕頭,眼神瞟向ㄧ側。
「所以妳有別人?」
深呼吸ㄧ口氣,我開口:「我只是不想那麼快懷孕,我想再多享受一下兩人世界,可是怕你會不開心,才偷偷吃藥。」
「那妳為什麼要買那麼多?」老闆又發現了癥結。
「因為⋯因為我不確定能不能跟你走下去。」說完的瞬間我都想掐死自己!什麼叫想享受兩人世界卻又不確定能不能走下去?
「那妳為什麼要答應跟我結婚?」
「可不可以不要再問了?我好累,想快點休息了。」我只剩下迂迴這招。
「妳應該知道我很愛妳,不管妳怎樣我都會接受,就算妳心裡有別人。」
此話一出,我不禁打了個哆嗦。
我逼自己抬頭望向他,試圖表現一種無所謂的超然淡定。
「妳生日那天,妳去廁所很久沒回來,我就去找妳了;妳去上海的時間,跟那個人去出差的時間一樣。我都知道,但只要妳會回來就好,我都可以不計較、假裝不知道⋯。」老闆說到最後居然哽咽了。
我從來沒看過老闆哭,但下一秒他卻突然唏哩嘩啦哭地像個小孩。
「對不起⋯。」我顫抖著站起身,走上前去擁住他。
老闆對我來說一直都像是一座大山一樣堅強可靠,但此刻他的無助軟弱卻惹得我的心也一陣陣酸軟起來。
他頭靠在我懷裡,眼淚鼻涕已經濡濕了我胸前衣物一大片。我一邊覺得罪惡至極,一邊卻又覺得鬆了口氣。我果然不適合擁有秘密,那是我想要也得不到的寶藏,就像香港人一樣。
命運往往會在你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的時候推你一把。雖然這把推得有點重,但終於讓我正視自己的內心。
我準備開口坦誠,老闆卻搶在我之前發話:「不要離開我好不好?我可以什麼都沒關係,只要妳留下來。」
我原本想說:我們分手吧,我始終愛的不是你。但他都這樣說了,我也只能把話含在嘴裡,再硬生生吞回去。
後來我們在床上解決了一切。
我想女人的陰道深處可能有個重新開機鍵吧,男人都覺得只要插入了就能重新開機everything。
包括已然破碎的愛情。
有趣的是,愛不愛身體會比心裡先知道。但現在的我已不是剛被賣進怡紅院的小雛妓,而是個看破紅塵的老鴇。我即使不願意,卻還能表現地千嬌百媚,讓他相信我願意和好。
結束之後,老闆問了我所有關於香港人的事,我盡量避重就輕地答了。
我說我們從前不認識,就是在那場跨年生日趴上第一次見面。他喝醉了抓著我就親,我居然覺得刺激,就跟他去開房間了。然後我們成為了炮友,但說好都不會影響我們原本的感情,也不會因此暈船,純粹享受肉體關係。
老闆聽完一切,要我發誓絕不再跟香港人聯絡;而我也要他答應我不會拿這件事當作籌碼要脅我,我們才算破鏡重圓、和好如初。
「那妳跟他在妳家做過嗎?」老闆最後又問。
「沒有。」我直覺就答。
那套塞在衣櫃深處的被單,看來只能一直塞在衣櫃深處了。
愧疚真是最好的演員。我成功演出了一場世紀大戲,演技自然真摯到我自己都為自己感動落淚,掌聲不停;也真的相信自己即使在經歷了這一切之後,還是能和老闆共譜一個美好未來。
也許錯過了才是天長地久。
再見了香港人。
這次是真的跟你說再見。
(十八)
一年後。
我一步步用力地踩著腳踏車,享受空氣中的鹹濕悶熱。
其實這味道並不讓人感覺非常舒服,但對我而言卻是非常安心自在的氣味。在這片空氣的包裹下,彷彿一個巨大的透明汽球籠罩著我,我終於可以放下曾經的一切,只為自己而活。
不為心動、不為執著、不為責任、不為愧疚。
我辭了在老闆餐廳的工作,把我的小房子賣了,帶著我所有的積蓄,一筆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在台東還算能當大爺的錢,在台東買了一個大多了的房子,經營民宿。
剛開始一個人要處理所有事情真的很難,但一個人的孤單,要比兩個人的寂寞快活多了。我在這種高強度的心力交瘁中,反而得到了解脫。
置之死地而後生。
現在我的生活終於又重新找回軌道,就像我每天騎著腳踏車去買菜的這條路徑一樣,令人安心、熟悉。
雖然在我迎著風、哼著不成調的小曲的時候,還是會有些記憶的片段,頑皮地從我腦海中的倉庫裡跳出來,但時間早就為過去磨去了稜角,我已經不會再為那些紛亂的回憶刺傷了。
先來說說老闆。
老闆是個非常聰明的男人。但他的聰明不是可以把任何數字憑空開根號的那種聰明,而是對人情事故的理解與運用。這除了需要一點心理素質的天份之外,更需要經驗的吸收及累積。
在我們和好之後,他對我的態度沒有更好,也沒有更壞,而是一如既往的溫和,就像恆溫熱水器那樣。
他也絕口不提到任何關於香港人的事,盡可能避免我們之間所有可能產生的尷尬。有好幾次我受不了自己的心理壓力想向他全盤托出我和香港人的ㄧ切,他都只是笑笑的說誰沒有過去,要我自已把回憶收妥,好好跟他共度未來就好。
他對我的智慧圓融,不拿我的過錯當令箭的態度,讓我找不到任何能和他吵架的點,就這樣又和他相安無事地過了半年。
我那時覺得我的一生就是這樣了,也開始籌備婚禮,準備和老闆結婚。
在轟轟烈烈過後,還能有所依歸,我算是幸運的吧?
再來說說香港人。
在被老闆發現了我的秘密後,我心虛地馬上把香港人的一切又刪除了。當然那套床單和那張拍立得我還是留著,只是藏得更好、更隱蔽、更小心翼翼。
我還打電話到電信公司請求將他的號碼封鎖,他就算傳訊息或打電話給我,我也不會知道。所以我們又二度形同陌路。
剛開始的確是很煎熬。
老實說,和他斷了聯繫這件事,比好好跟老闆在一起這件事還難。我每天都要努力克制自己不要打給電信公司將他的號碼解除封鎖、不要又想不顧一切跑去香港,只求廝守、不要想著我們之間還有ㄧ點點可能。
我只能說幸好還有老闆在我身邊,分散我的注意力,讓我這麼想著想著,從張開眼睛到闔上雙眼都會很想很想;到後來變成總是會想,但好像又總是沒在想。因為習慣了思念,想他就變成像呼吸一樣自然。他就是我的空氣,看不見、摸不著、聽不到,卻是我賴以維生的必要。
我在心裡默默住了ㄧ個人的狀態下,和老闆去了澳門,拜見他的父母,談論我們的未來。
老闆的父母年紀都非常大了,又只有他一個兒子,所以對我這個未過門的媳婦只有心疼與感激,沒有懷疑和挑剔。
我總是這麼容易就被家長所接受,讓我不禁莞爾,我的「公婆運」可能很旺。
澳門的一切又比香港更小、更擁擠,但有一樣的過馬路的聲音、一樣的語言、一樣的凍檸樂。
我總是在車子開到氹仔金光大道的新興賭場區,或從美麗的友誼大橋上望見澳門旅遊塔時,才會重新確定自己是在澳門,不是香港。
由於澳門的交通非常不方便,沒有捷運地鐵、計程車看見客人像看見仇人一樣不屑,所以老闆向他的朋友借了一部車子代步,載我到處去見他的親朋好友,宣布我們要結婚的消息。
我基本上就像是媽祖出巡一樣,今天見這個叔叔、明天看那個阿姨。老闆的好脾氣、好人緣,讓我們每天都有吃不完的飯、應不完的酬。在我感到心力交瘁的時候,我就會點一杯凍檸樂,用力地戳著檸檬,識圖從沉重中,嚐到一點清新的爽解。
我明白我的心是對老闆不公平的,但也只能安慰自己般地想著:我已經把我全部的人生都交給眼前這個男人了,可以讓我偷偷在心裡保留一點點自我吧。
老闆想在澳門登記結婚。雖然在澳門結婚登記的手續比在台灣麻煩,但他說他們登記結婚的民事登記局外觀很可愛,我一定會喜歡,比起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裡那種辦公的氣氛要浪漫多了。所以我在出發來澳門之前,就準備好所有結婚登記需要的文件。還邀請了Lisa這個媒人從香港搭船過來,陪我們去登記。
Lisa在我們準備登記的前一晚就來到澳門,我們安排她住在飯店裡。從港澳碼頭接到她後,她劈頭就和老闆說:「能不能讓我跟她獨處一下?」
「點解?(為什麼?)」老闆不解。
「結婚之前女生都有些心裡話要說嘛。我不會把你老婆吃掉,你不要怕啦。你載我們去吃飯,吃飽了再來接我們。」Lisa回。
上車後,Lisa和老闆用廣東話講了一個地名。不多時,我們就來到一個寧靜的海岸邊,旁邊還有一座漂亮的小教堂。
「這裡是什麼地方?」下車後,我問Lisa。
Lisa一邊親暱地捥著我的手,一邊回道:「這裡是路環,是我在澳門最喜歡的地方,不像澳門其他地方那麼擠,都像是用錢砸出來的一樣。妳看那邊。」Lisa手指著海的另一邊:「那邊就是珠海了,很近吧。」
我看著對岸珠海的夜景燈火,感到驚奇,沒想到澳門和大陸就是這樣近在咫尺的距離。
「如果對面那片燈亮的地方就是香港,妳會不會想游過去?」Lisa突然問。
「妳在說什麼啊?」我笑著反問。
「妳都要結婚了,妳不用再想一想妳真的要的是什麼嗎?」Lisa邊說邊拉著我離開岸邊,走至旁邊騎樓下的餐廳。
餐廳的桌椅就直接擺在路邊,牆上還靠著一個個大型水箱,各種水產生物就在裡頭展示著新鮮。
「我還能要什麼?這已經是我最好的選擇啦。」我笑著回,想盡量展現灑脫。儘管我心知肚明Lisa的話中有話,還是不敢戳破。
明天我就要和老闆登記結婚了!我不斷在心裡提醒著自己。
Lisa沒理會我的話,自顧自地坐下,要了菜單,開始點菜,我也只好學著她看起菜單。菜都點好後,她又開口道:「我現在說這些話,是希望妳好好想一下。結婚是ㄧ輩子的事,我知道老闆是個超好的男人,可是他的好是妳想要的好嗎?」
「妳知道老闆其實都知道我跟他的事嗎?妳應該也知道我去了上海吧,老闆也知道,可是老闆都原諒我了。他不計較,我怎麼還能計較。」我答。
「我這樣問妳好了,妳給老闆的是同情,還是愛情?」
而我答不出來。
幸好第一道菜在這時上桌了,我連忙拿起刀叉分著桌上的青菜,開口咀嚼菜肴邊含糊回道:「我當然愛他啊,不然幹嘛要結婚。」
「為什麼我看不出來妳很開心?妳那時候來香港,感覺不是這樣的。」
「就算我承認了其實我心裡愛的是另一個人,我又能怎樣?他又不愛我。」我放棄了迂迴,直接回道。
「妳怎麼知道他不愛妳?」Lisa反問。
「他又沒來找我。我那麼傷心的離開香港,小孩也沒了,他有做什麼嗎?就是匯錢給我而已啊。」
「那是因為他找不到妳啊!妳身邊所有的人,都不讓他找到妳,他只好要我來跟妳聯絡,結果妳就跟老闆在一起啦!」
「他也交女朋友啦,我為什麼不能跟老闆在一起?」
「他是男人嘛,會有需求,交女朋友很正常啊。」
「我是女人啊,我也有需求,我需要有人可以依靠。」
聽到此,Lisa翻了個白眼又大嘆一口氣,才說:「你們都好煩哪。」
「那我問妳,他給我的是同情還是愛情?」心底小小的火苗在問句發出的同時,也悄悄燃了。
我竟然還有期待。
Lisa抓起一隻蝦,邊剝著殼邊回道:「如果只是同情,錢給妳之後也就完了,幹嘛還要來招惹妳那麼多?老闆是我們boss的朋友,如果被發現他跟妳的事,他可能連工作都丟了。他是一個很現實的人,我很了解他的。不要只把自己當成受害者,那個時候他知道妳流產了,也是丟下工作拼命的趕回來了。這樣說妳明白了嗎?」
聽見Lisa的話,我的腦子霎時矇了,心跳也不受控制地激烈起來。我雖然表面還是平靜無波,可是我知道我的偽裝正在剝落,就像我手中的蝦殼一樣。
我扯起嘴角,試圖露出一抹笑容,假裝不在乎回道:「反正都過去了。」然後倒了一杯啤酒,朝Lisa舉杯,說:「祝我結婚快樂吧!」
Lisa見狀也為自己斟滿一杯啤酒,沒敬我就直接喝下去,喝完才說:「真的快樂不需要別人祝福。」
那晚我們都喝醉了,我這人酒品很差,我最後的記憶是我對著對岸的珠海大喊:「如果你是香港我就游過去!」然後脫了鞋子,把鞋子丟進海裡。
遠遠地我已經能看見家門。我加快騎車的速度,甩開不小心溜出來的回憶,ㄧ路衝到門前再緊急煞車。
我下車開了門,牽著車進院子裡停妥,就拎著菜進廚房去準備明天的早餐。
這個時節是台東旅遊的淡季,生意通常不好,但我居然接到了case,還是包下整間民宿的大生意。
我繼續哼著自己亂譜的小曲,開始洗菜、切菜,準備製作馬鈴薯沙拉。
後來我並沒有嫁給老闆。
第二天酒醒後,我一張開眼睛,就看見老闆正溫柔地看著我,還馬上替我遞上一杯水,解了我的口渴。
「現在幾點了?我沒有睡過時間吧?對不起,昨天晚上跟Lisa太開心了,多喝了幾杯。」我心虛地向老闆道歉。
「沒關係,時間還沒到。妳先洗澡吧,出來我有話跟妳說。」老闆回。
我順從地起床進了浴室,脫光衣服清潔身體。當我不小心瞥見鏡中的自己,竟發覺眼睛有些紅腫,讓我的樣子看起來頗為狼狽。我用冷水敷著雙眼ㄧ陣,然後擦著才濕漉漉的頭髮,走出浴室。
「怎麼了嗎?」我問。
老闆沒回話,只是愛憐地張開雙臂把我擁進懷裡,然後親吻我的額頭。
我帶著疑惑卻沒敢再多問,直到我發覺一滴水珠悄然滴上我的手臂。
一開始我以為是我髮上的水珠滴落,但當那水滴越發頻繁,我才發現,那是老闆的眼淚。
「你為什麼哭了?」我輕輕掙脫他的懷抱,趕緊抽了面紙替他擦去淚水。
「我捨不得妳。」老闆說。
我輕笑一聲,回道:「我們不是要結婚了嗎?等一下就去登記啦!」
老闆認真看了我ㄧ陣,才又開口:「妳真的想嫁給我嗎?」
而我的腦袋居然因為他的問題突然ㄧ片空白。
「你婚前恐懼症啊?」我只好打著哈哈。
「妳記得妳昨天晚上跟我說什麼嗎?」老闆又問。
靠腰我連我怎麼回來的都不知道,怎麼會記得我跟老闆說過什麼。
我搖著頭並眨了眨眼,表示無辜。
「妳說妳沒辦法嫁給我,妳從來沒有愛過我。」老闆答。
我心下一震,馬上回道:「我怎麼可能說那種話。」並又加深微笑、更柔軟音調,試圖降低我的罪惡。但我的心裡卻像下了一道閃電,頓時照亮我刻意忽略的所有感受。
「我很愛妳,我很想跟妳在一起一輩子,可是我更不想讓妳不快樂。」老闆邊說邊輕柔地撫著我的臉龐,好像我是ㄧ塊易碎的琉璃。
我忽地鼻頭ㄧ酸,終於知道要面對現實而落下了眼淚。
因為我知道,老闆要離開我了。
「我們分手,好嗎?」老闆說。
淚水模糊了我的視線,卻清晰了我和老闆之間的那條界線。那是我們這一年來努力在掩蓋,卻總是會因著淚水的沖刷而突出的一道隔闔。
「我想要妳快樂。」老闆又說
不過這個分離的時刻,我突然又覺得和老闆好貼近。因為他是真的懂我、愛我、疼我的人。
他可以用離開我,來成全我的幸福。
原來愛不是要一直在一起,而是有千萬種表達的方法。你不會知道那一種才是最好的,只能不斷思考、嘗試,找出最適合讓愛永存的形式。
有時離開,反而最能成全愛的本質。
我永遠會愛著老闆,用一種感激之心,愛著這個給我最多、最大方、最無私的男人。如果我能祈求誰的幸福,我會把這唯一的名額讓給老闆,而且一定要是最幸福。
老闆替我改了機票,讓我隔天就先飛回台灣。我又動用了紅色警戒,請好姐妹來機場接我。
而她一見我就馬上逼問我到底發生什麼事。
「妳真是史上最接近婚姻,又永遠結不了婚的女人!」聽完我的敘述,好姐妹驚呼。
「是啊,懷孕了都能流產、要登記了都能反悔。也許我就是被婚姻討厭吧!」我悻悻道。
「其實老闆根本不想跟妳分手,他是在以退為進!沒想到妳這個沒良心的王八蛋還真的說好,老闆真可憐。」好姐妹又說。
「媽的妳不要在那邊給我放馬後炮!我現在是失婚女子,很脆弱,請小心輕放,謝謝。」
「妳當妳自己是瓷器還是玻璃?我覺得那個Lisa說的很好,不要總是把自己當成受害者。而且妳這麼快就會罵髒話了,表示妳根本就沒有難過,妳快樂的很!」好姐妹回嗆。
「到底會不會罵髒話關我心情好不好屁事?」我轉頭問好姐妹。
但我才問完就突然明白了為何罵髒話是一種情緒指標。
「沒收功不能罵髒話!」我們倆異口同聲地說。
幹,好姐妹這周星馳迷!
但也感激有她這種樂觀開朗的個性,才讓我在經歷了這麼多風雨之後,還能笑得出來。
「唉好啦我其實真的是滿開心的。我唯一覺得難過的,是我辜負了ㄧ個真的愛我的人。」我說。
「怎麼會是辜負?愛是一種最自私的東西。他愛妳所以為妳做很多事,但重點是在做這些事的過程當中他很爽啊,他並不覺得苦好嗎?講難聽一點他是為了自己爽在做這些事,卻要說都是為了妳,殊不知妳根本不爽。妳就是情願愛個爛男人還被劈腿被小三甩耳光,都比他每天跪在妳面前幫妳洗腳還容易高潮。」好姐妹揶揄。
「啊唷妳不要這樣說老闆啦,至少他沒跟我把鑽戒要回去,我要還他他也不收。」我連忙緩頰。
「幹妳怎麼那麼爽!失戀一次就賺一筆,劈腿被抓包還沒被潑硫酸。上次是十萬港幣,這次我看是十萬美金了吧!幣值還會跟著國際趨勢調漲,妳滿聰明的嘛!妳八字拿來,我要是生個女兒也要妳這個命盤。」
「靠腰妳是有小孩喔!」我回嘴。
沒想到好姐妹卻突然靜默下來。
這三秒的空白讓我驚覺事有蹊蹺,急忙抓著她的右手就問:「幹妳不是真的懷孕吧?」
「還沒滿三個月不能講啦。」ㄧ改平日潑辣,好姐妹有些靦腆地答。
「連我都不講,妳還有義氣嗎妳?」
「義氣是用在妳流產被甩了之後把妳從香港帶回來、在妳結不了婚再被甩之後把妳從澳門載回家。懂嗎?」好姐妹邊說還邊戲謔地斜睨了我一眼。
我想我只能把好姐妹肚子裡的孩子當作自己生的來疼愛,才能報答她這一世的友情了。
將削好皮的馬鈴薯與紅蕃薯丟進滾水之中煮軟,我繼續處理紅蘿蔔和小黃瓜,將這兩種食材切丁;再起ㄧ個鍋子煮水,轉身打開冰箱,拿出幾個雞蛋,要做水煮蛋。
關上冰箱後,我又忍不住再端詳了ㄧ眼貼在冰箱上的好姐妹剛出生不久的女兒的照片。我倒衷心期盼這個女孩能是像她母親ㄧ樣的命格,擁有樂觀開朗的個性,和不用在情海波折的幸運。
我去找過香港人。
在我從澳門回來台灣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到電信公司將他的電話號碼解除封鎖,然後打電話給他。
電話才響了幾聲,很快就被接起來。
「喂。」對方說。
竟是個女生的聲音!
我一時驚愕,不敢回話,卻也不敢掛上電話。只是更緊緊地捏著手機,像在捏著我僅存的一點希望。
「喂?」對方又再喊了一次,語調上揚,顯示疑惑。
我還是不敢說話,用力抓著電話的右手掌心,已沁出汗來。
「邊個?(誰啊?)」這次是香港人的聲音透過話筒傳來,但聲音較遠,所以他的電話應該還掌握在那個女生的手上。
「唔知阿,唔識ge號碼,又唔講野。你個情婦嗎?(不知道啊,不認識的號碼,也不說話。你的情婦嗎?)」這個女生居然故意不把電話掛斷就直接和香港人聊起來,似乎是故意要讓我聽見他們對話的內容。還刻意放軟了聲音,嫵媚地柔蝕我的心。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要這樣虐待自己,明明把電話掛上就好,但我就是想聽、想眼睜睜看著開膛手拿刀挖出我血淋淋的心臟,再ㄧ口吞下。
「電話比我。(電話給我。)」香港人說。
然後我聽見ㄧ陣雜音,應該是傳遞電話的聲響。
「喂。」這次是相當清晰的香港人的聲音從話筒傳來。
而我卻在此刻才按下了結束通話鍵。
我將手機用力地丟在床上,終於知道將鬱結在心內的那口氣發出來。但那口氣太燙,早已灼傷我的心臟。我試著撫摸我的左胸口,想減緩ㄧ點痛覺,但不論怎樣都像是隔靴搔癢,我無法讓自己不痛ㄧ點。
絕望之下,我將手機關機,然後也沒卸妝、沒洗澡,就這麼捲曲著身子,躺在床上,直到睡意帶走我。
第二天ㄧ早,我自然地睜開了雙眼,發現自己居然還是和昨晚同一個姿勢躺在床上。
稍微扭動了ㄧ下身體,就有陣陣酸楚傳來;掙扎著起了身,我習慣性地先抓起手機要看時間,才發現自己已經把手機關機。
重新開機後,來電捕手告訴我,我有七通未接來電。其中三通是老闆打的、兩通是好姐妹。
剩下一通,是香港人。
我大概知道老闆和好姐妹打來的用意,應該是要關心我有沒有安全到家、心情如何。而香港人的那通未接來電卻成為了我唯一的亮點,雖然只有一通但足以照亮我整個宇宙。
我看著手機,還在思索著要不要回撥電話時,電話卻忽地震動起來。
帶著一種愉悅的躊躇,我接起了電話。
「妳找我?」香港人在電話那頭問。語氣平和,不似我心內波瀾。
我輕輕點了點頭卻沒有出聲。
「怎麼了嗎?」他又問。
「你⋯會想跟我在一起嗎?」我卻卻地發出希望。
「妳不是要結婚了嗎?」
「我不結了,我想跟你在一起。」
沒想到電話那頭卻是一片沈默。
「喂⋯?」我又輕喚出聲。
他先嘆了一口氣才答:「我女朋友對我很好,我不能對不起她。」
「所以我們還是沒可能,是嗎?」
「老闆很好,妳會幸福的。」
「我的幸福只有跟你在一起。」
「對不起。」
然後我就掛了電話,因為我已經泣不成聲。
我不小心被飛濺的水花給濺到了手背,因為我在丟雞蛋時沒抓準距離。但那水已沸騰,我被燙得馬上扭開水龍頭,沖洗那一塊傷口。
我邊沖著水邊苦笑著自己今日怎麼會突然浮現那麼多回憶,而且還是最苦不堪言的一段。
在和香港人講完那最後一通電話後,我才明白原來這個人從來沒有真的愛過我。至始至終,我都不過是一個炮友。
也許在我懷著他的孩子的時候,他曾對我有一絲愛憐;但沒了孩子,我就只是一個跟他在床上很契合,又肯跟他上床的女人而已。
一旦在正式交往前就願意付出自己的身體,就會被定義為「炮友」,然後就難以升級了。
不論他單身與否,炮友都不會變女友;不論我單身與否,炮友都不能變男友。
現在再想起這些,皆已是雲淡風輕。但這段回憶能像山頭的雲煙那樣縈繞著我,久久不散,表示在我心底刻下了多深的軌跡。
我甚至無法確定,自己還能不能再那麼用力地愛上下一個人。
有些深刻,只會產生一次;有些情感,只能給一個人。
也許我給錯了,但不知為何,我卻從來沒有後悔的感覺。如果人生能再重來一次,我應該還是會在看見香港人的第一眼就愛上他,即使我知道這段感情將無疾而終。
二度失戀之後,我二度文化大革命了我自已,只是這次是出於自我意志,沒有誰來要求我。
我三十歲了,依舊孓然一身。我已經不會期待誰再來敲開我的心房,只祈求明天的太陽不要太吝嗇,能給我一天舒適的溫暖。
「叮咚、叮咚⋯」
大門的門鈴突然響起,又將我從回憶中拉回現實。
我關上水龍頭及瓦斯爐,將手上的水珠在圍裙上擦乾,就小跑至門口開門,心想應該是今天的客人到了。
但門才ㄧ打開,我卻驚呆了。
「妳好,前妻。」來人說。
[關於炮友能不能變男友](完)
行屍走肉 達 里 爾 演員 在 【雙字】弩哥介紹自己的房車| 陰屍路/行屍走肉諾曼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雙字】弩哥介紹自己的房車| 陰屍路/ 行屍走肉 諾曼·瑞杜斯( 達里爾 )採訪2015. 媽!我在學英語. 媽!我在學英語. 10.4K subscribers. Subscribe. ... <看更多>